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杜剑荣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具备六年法律从业经验。国际业务部成员,交通保险业务部成员。 2015年至今,杜剑荣律师加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来,参与京东集团、广州颐 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HONGKONG BLACK BEARD GAME LIMITED、广州黑胡子游戏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云梯山庄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昇格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公司等大 型国企、民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参与诉讼与仲裁、起草法律意见书 、审查合同以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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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问题我也说不清。法院通常会考虑很多因素,然后判断这个违约金是不是合理。他们会看看实际损失有多大,还要看合同执行得怎么样,还有就是双方谁犯错多一点还有就是预期能赚到多少钱之类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损失高太多的话,那你就可以去法院要求降低一下。实际上,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有时候还会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者民间借贷利率这些标准。

欠条上的违约金,其实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说最高多少就不好了。一般来说,法院会看不少因素后再做决定,比如说你签的那份合同是什么类型的,双方有没有犯错误,还有就是违约以后能不能赚到的钱这些。通常来讲,咱们在写违约金的时候要讲道理,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跟因为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差不多才行。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之明确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洽谈过程中,可以对于违约金问题做出具体的约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肆意妄为,任意设置高额或极低的违约金。需要明确的是,违约金的数值设定必须要与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相协调,并且必须保障合理公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规矩,咱们在签借款合同时,双方可以自己商量好要定个多少钱的违约金,但是这个违约金的金额得跟咱们实际损失的情况相符。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损失还少的话,那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就会根据我们的要求给它加码;反过来,如果违约金定得太高了,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也可能会根据我们的要求把它降下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自主协商约定违约金标准,然而所约定的违约金金额必须与真实发生的损失相匹配。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则可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法予以追加;而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过多,亦可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法予以适度削减。因此,在借款协议中,违约金的比例也须遵循以上原则。至于具体的数额限制,需按照实际情况及合同条款加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