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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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对母亲遗产的继承权公证不是必须的,是否需要公证,由继承人自己决定。但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公证可能法律效力比较高,但同时它也需要一定的成本,所以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公证。

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是自书遗嘱的,则不是必须要有见证人,见证人不到庭的,不会影响法庭对遗嘱效力的确认。2、如果是属于代书遗嘱或录音遗嘱的,因见证人不到庭而无法确认是否是由遗嘱所载见证人见证的,则无法确认该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如果见证人拒绝作证的,法院不可以确认其有效。

不是的,自书遗嘱,可以不要见证人。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但是,紧急情况下,采用口头形式订立自书遗嘱时,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中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放弃遗产需在分配前以书面形式明示,否则默认接受;受遗赠者须在60天内明确接受或弃权,无表达则视作放弃。弃权声明应清晰、可见并传递给所有继承人,无论书面或口头形式,都需确保明确且能准确传达。公证非弃权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当自书遗嘱未经公证遭房产局拒认时,步骤如下:首先,继承人需携带老人亲笔遗嘱及房屋所有权、个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去公证机构尝试办理公证。如果公证未果,继子女有权选择向上级行政机构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