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强制执行的
执行期限通常设定为六个月。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若出现特定情形,例如发现
被执行人未能提供具有实际执行力的财产等,法院可能会裁决暂停执行,并等待具备执行能力后再度启动
执行程序。
在此期间,虽无明确限制性规定,但
申请执行人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拥有可执行之财产,即可随时向法院提出
恢复执行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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