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提起
管辖权异议将会引发诸多潜在影响,具体如下所述:
第一,若异议得以确立,涉案争议将被移交至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这无疑将导致
诉讼程序的延宕。
其次,若异议遭到否决,那么提出异议的一方需承担因异议引发的额外
诉讼费用。
然而,这亦为
当事人提供了争夺更为有利司法环境的机遇与挑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或者提出反诉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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