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提起确认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之
诉讼,至关重要的举证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必须明确指出债权获得存在合理且合法的事实根据,例如,能够提供相关的合同文件、
遗嘱、
赠与协议等作为支持;
其次,需要证明在债权获得过程中,双方
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其他的经济往来或者
债务关系,从而可以解释清楚所涉及的款项并非是通过不当手段获取的;
再者,为了进一步证实交易的真实性以及合理性,还需提供详细的交易记录以及
证人证言等相关
证据材料。
除此之外,如果能够证明原告方存在
恶意诉讼或者伪造证据等不正当行为,这对于推翻
诉讼请求也是非常有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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