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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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的既遂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已完成了抢劫行为,且已经成功地获取到了财物或给受害者带来了身体上的伤害。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判断抢劫罪是否既遂,主要考察犯罪嫌疑人行凶者是否已经实际控制了财物,或者是否已经对受害人造成了法律意义上的损害后果。若能满足以上任意一个条件,即便没有成功夺取到财务,只要构成了法律规定的抢劫行为,便可以予以判定为既遂。

关于构成持枪抢劫罪的既遂标准问题,主要取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已经实际持有或者公开展示了枪支,并且在此基础上成功地掌控了他人的财产。假使犯罪嫌疑人采取了这一非法手段,使得受侵害者产生了恐慌情绪,并最终实现了对其财务的真实占有,那么通常情况下,就可以被判定为犯罪的既遂状态。在进行司法审判时,法官将深入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涉案行为的恶劣程度、是否涉及到暴力行为以及是否导致了人员伤亡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在判定构成持枪抢劫罪的既遂时,其核心的标准主要集中于四个要素之上,分别是:首先,行为人确实实施了持枪抢劫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便意味着他们借助枪支或者以枪支作为威逼手段来实施抢劫活动;其次,该犯罪行为所针对和侵犯的直接对象正是他人的财产权或是人身安全权益;第三,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必须具备一种非法占有不属于自己的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最后,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实际结果便是财物的实际转移或者对被害人的实际控制。

若能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则可视为既遂犯罪:首先,以行为人实施的抢劫行为是否已实现对公私财物的非法占有作为衡量标准。如已经成功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那么便可以被判定为既遂;反之,如果未能成功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则应视作未遂。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抢劫罪是一种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为主要特征,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同时也侵犯了人身权利的严重犯罪行为。

抢劫罪的完结形态有几种在法律层面上,在实施抢劫行为并成功取得被害人财物之后,即可被认定为抢劫罪的犯罪既遂;如果未能成功取得被害人财物,但却致使受害人身受轻伤及以上伤害的情况下,同样可认定为抢劫罪的犯罪既遂。抢劫罪的核心定义在于,行为人为谋求不法财产利益,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违法手段,强行掠夺公共或私人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