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
入室盗窃案件的调查过程中,若嫌疑犯对于其所实施的
盗窃行为涉及金额的部分作出否认时,公安机关会采取多种手段来进一步确认
犯罪事实以及确切的
盗窃金额。
例如,进行详细的现场勘查、积极寻找相关
证人并与其进行问询、调阅相关监控录像以获取关键线索、以及对被盗财物进行专业的价值评估等等。
所有上述各类
证据在经过细致比对与相互印证之后,便有可能最终构筑出一条完整而有力的证据链,从而为确定盗窃案的具体
涉案金额提供坚实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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