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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的财产是现有财产分割吗

时间:2024.10.22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030人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所分割的财产,基本上涵盖了他们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有累计的现有的各类资产。
这些现有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夫妇双方各自的薪资待遇、奖金收入、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而得到的收益、基于创造和拥有知识产权所产生的经济利益,以及从继承或接受赠与中所获得的各种财物等。
然而,在具体分割过程中,有必要对这些财产进行细致的分类,将其划分为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两大类别
例如,若某项财产为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或者是由于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用等,那么这类财产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并不纳入到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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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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