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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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第一种情况,若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的被告人的家人并未直接卷入该犯罪活动,也从未为其提供任何形式的协助,那么他们便不属于犯罪的主体,因此这类案件便无权牵涉到被告人的家庭成员。然而,在第二种情况下,即不满足前述条件的情形中,由于被告人的家庭成员可能曾参与或支持了该犯罪行为,这类案件便有权对被告人的家庭成员进行审理和追责。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一种刑事犯罪行为,它会扰乱金融秩序,侵犯公众的财产权益。这种犯罪通常是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行为人会向不特定的人群吸收资金,并承诺给予回报,例如通过高息来吸引民众进行投资。对于这种恶劣的犯罪行为,应该根据其犯罪情节的轻重,对罪犯实施刑事制裁。

亲属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策划、组织或实施,知情并协助,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要是完全不知情,没有参与,也没有协助,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 具体的责任判定,要看实际的参与情况。

对于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属地管辖,是根据犯罪地和结果地来确定的。犯罪地包括行为发生地及相关准备、起始、经过、结束等地;结果地指犯罪目标受损地及犯罪所得到手、藏匿、转移、利用、变卖等地。在律师看来,通常会选择犯罪行为和结果最明确、最容易找到证据的地方作为管辖依据。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违反金融法规,私自吸收公众资金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而侵占罪则是非法占有他人托管、遗失或埋藏物且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两罪在构成要件、目的、手段上都有很大区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针对的是公众资金,而侵占罪针对的是特定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