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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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二审审限延长的相关法律规定针对涉及刑事犯罪的二审案件,自法院依法接受上诉和抗诉之后,其审理程序应当在两个月之内完成。然而,若出现以下几种特定情形,经过省级、自治区级或者直辖市级的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策,可将二审的审理期限适当延长两个月,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可能被判处死刑或将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等情况。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进一步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调查案件时,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羁押期限,可向上级省人民检察院申请。在法定最长期限(两个月)内未完成调查可申请延期两个月;在边远地区涉及重大案件或涉及重大犯罪团伙时,也需获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方可延长两个月。

本院对刑事诉讼案的处理时限规定如下: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在二十日内审结;快速庭审应在十日内完成审理。

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法院应在接收上诉、抗诉后两个月内审结。涉及死刑、附带民事诉讼或法定情形的,经省级高院批准可延长至四个月,仍需延长的须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二审案件,审限由其自行决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调查案件时,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羁押期限,可向上级省人民检察院申请。在法定最长期限(两个月)内未完成调查可申请延期两个月;在边远地区涉及重大案件或涉及重大犯罪团伙时,也需获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方可延长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