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
时亚晴律师身为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深耕法律领域多年,核心执业方向聚焦于劳动人事争议及常年法律顾问业务。在长期执业过程中,她始终以专业、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项法律事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职业形象。? 从专业背景与资质来看,时亚晴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她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系统的专业学习为其法律实践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她具备多元化的专业资质,除律师执业资格证外,还持有高级企业合规师、心理咨询师证书。这多重资质的加持,让她在处理复杂法律问题时,既能依托专业法律知识把控案件走向,又能从企业合规管理层面为企业规避风险,更能凭借心理咨询专业能力,在与当事人沟通时精准洞察其需求与顾虑,提供更具人文关怀的法律服务。至今,时亚晴律师已积累了超过 9 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实战能力不断精进。? 在执业经验与专长方面,时亚晴律师成果丰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领域,她曾代理多件相关案件,面对事故责任认定难、赔偿协商分歧大等问题,她仔细梳理每一份证据,深入研究事故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与保险公司、责任方沟通协商,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五十万元赔偿金,切实帮助当事人缓解了事故带来的经济压力。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她代理的曹某与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极具代表性。案件初期,双方就补偿金额、责任认定等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时亚晴律师多次与曹某沟通了解诉求,同时搜集整理大量相关案例与法规依据,在仲裁过程中积极配合仲裁员工作,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与出色的沟通技巧,推动双方达成调解,最终让申请人曹某依法得到 60000 元补偿款,妥善解决了劳资矛盾。 此外,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领域,她曾为某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提供服务,除了常规的合同审查、法律文书起草等工作外,还针对婚纱摄影行业涉及的客户肖像权保护、服务合同纠纷预防等行业特性问题,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法律培训与风险防范方案,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法律管理制度,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助力企业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咨询该律师
诽谤罪是指故意编造、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的行为方式包括通过网络、书面或口头等方式进行传播。需要注意的是,传播真实信息不构成诽谤,但如果是故意捏造并散布的,即使是真实信息,也可能构成诽谤。此外,诽谤罪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实施的,如果散布的虚假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构成诽谤罪。

针对网络诽谤罪的严格构成要件,其主要涵盖以下四个要点:第一,被告人在主观意识方面明显存在过错,他们明确知道自己所发表的言论极为失实,并且抱有损害他人名誉的不良动机和目的;第二,从客观角度来看,被告人借助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种诽谤内容,对他人展开了恶意的诋毁和贬损;第三,这种诽谤性的信息必须是公开发布的,以至于能让众多的不特定公众都能看到,从而对受害人的社会声誉产生实质性的或者潜在的负面影响;最后,被诽谤者的人格权益遭受了严重侵犯,其中包括名誉权以及荣誉权等重要权利。

关于诽谤罪的认定标准,其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两个重要方面:第一,行为人故意编造并广泛传播不实言论,这些言论会严重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声誉;第二,这些言论必须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等公共媒体传播,对他人的道德品质、社会声望和个人信誉等方面造成严重损害。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诽谤的内容必须是毫无根据的虚假信息,行为人在实施这一行为时,主观上必须存在明显的恶意。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虚构不实事实,篡改真相,广泛且非针对性地传播虚假信息,明确指向特定个体,使他人能够识别被诽谤对象,从而造成被害人名誉受损,对其职业、社交及日常生活产生负面影响的犯罪行为。

诽谤罪是指自然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以此损坏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要件:诽谤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诽谤罪。 2.客体要件:诽谤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3.主观要件:诽谤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4.客观要件:诽谤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