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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了不赔钱就报警属于敲诈勒索吗

时间:2024.10.12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900人
律师解析:
在他人遭受伤害之后,若未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而选择报警处理,这并不构成敲诈勒索违法行为
实际上,报警乃是每个公民捍卫自身合法权益最为正当且普遍的手段之一。
当受害方的经济损失未能获得妥善补偿时,选择通过报警方式以期获得法律援助以及公正裁决,无疑是合情、合理并且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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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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