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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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院在处理某个案子时,有时候可能发现其中有一些主要的事实已经很明了,不用再去花太多时间查证核实这些事了。这时候他们会把精力集中到这部分清晰无误的事情上来,然后先下个审判结果出来。就是说,咱们在法院处理某个案子的过程中,如果已经明确了债务人和他的继承人都发生了变化这个重要事实,那么法院就能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等等,直接对这个继承权的问题做出裁决。

假设一个当了被执行人的公民挂了之后,他的财产继承人们要是没说不想要这些钱,那法院就可以做出裁决把被执行人的位置换给他们,让他们利用这份遗产去还债。但要是他们选择不继承的话,法院就能直接动用被执行人的遗产来抵债。所以,欠债的人死了以后,是有可能改变被执行人的,关键就在于遗产继承人们是不是愿意接手这个烂摊子了。

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关于债务人逝世后的起诉主体的资格问题是可以进行变更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在对财产进行分配过程中,应当优先偿还被继承人依法需要缴纳的税款以及所负有的债务。这就意味着,若债务人在离世之后,其留下的遗产需要用来偿还债务,那么与此相关的债务清偿责任便可由那些继承了遗产的继承人来承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在合同正式生效之后,即便当事人的名义存在变更,例如姓名或单位的改动,或者是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业务执行人员的更换等情况发生,他们都必须继续履行先前的合同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推诿或者拒绝。由此可见,虽然在借款人身亡的情况下,他所负债项并不会自动消失,但是作为原债务人的身份或地位发生变化并不影响到合同的正常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