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期限包含主观1年和客观5年,超期则丧失
撤销权。
法律解析:
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期限有主观和客观之分。
主观除斥期间是1年,从
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
比如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等危害债权行为发生后,债权人知晓了,就开始计算这1年。
若因自身疏忽未及时发现,从其应当知道时起算。
客观除斥期间是5年,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算。
这5年是最长保护期,不管债权人是否知道撤销事由,超过5年撤销权就永久消灭。
除斥期间经过,债权人就不能再撤销债务人行为,法院会驳回其撤销之诉请求。
如果您对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期限还有疑问,比如自己遇到的情况该如何判断除斥期间等,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小何欠小许
债务,小何将名下房产无偿转让给小胡,小许得知后很生气,想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但小许在知道该撤销事由一年后才行动,同时距离小何转让房产行为发生之日已过去五年。小许认为自己有权撤销,小胡则认为小许已过除斥期间。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债权人撤销权有主观除斥期间1年和客观除斥期间5年。小许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后才行使权利,已过主观除斥期间。
2、且距离小何转让房产行为发生之日已过去五年,也过了客观除斥期间。所以小许丧失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权利,法院应驳回其撤销之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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