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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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恶意透支的问题上,若要追究刑事责任,需满足特定条件:一是,透支金额要达到法定限额;二是,非因持卡人自身原因导致的透支,比如不可抗力;三是,持卡人要主动联系银行,制定还款计划并遵守;四是,要是能够证明没有恶意透支的意图,只是对信用卡规定理解有误,那么可以免于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时效通常不存在中止,不过存在中断和延长的情况。中断意味着在追诉期内,行为人再次犯罪,那么原来的追诉期限会从新犯罪日开始重新计算。延长有两种情况:一是在案件立案侦查或审判后,行为人逃避侦查审判,那么刑事责任就不受原追诉期限的限制了;二是被害人提出控告,但没有得到立案处理,追诉期限也不受限制。

刑法规定,追诉时效没有中止,只有延长和中断两种情况。延长是指在案件立案侦查或者法院受理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那么就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中断则是指在追诉期内又犯新罪,那么前罪的追诉时效会从新罪的犯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在刑法学界,追诉时效中断主要分为两类情况:第一,如果犯罪人再次犯罪,那么前罪的追诉时效将从新罪的立案日期重新计算,这样可以确保犯罪人不会因为时效而逃脱应有的惩罚。第二,如果犯罪人在立案侦查或者案件受理后逃避,那么他将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这样可以确保司法机关能够有效地进行追诉。

根据你的描述,我可以为你改写以下内容:在我国的刑事法律中,对于刑事追诉时效,有中止的规定。其中包括:1.如果在追诉期内又犯新罪,那么前罪的追诉期将从新罪判决之日起重新计算。2.如果案件已经被检察院、公安、国安立案,或者已经被法院受理,而被告人逃避追究或者审判,那么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适用无期限规定。这些规定保障了司法公正与效率,防止犯罪人逃脱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