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若夫妻二人共同签署相关协议或其中一方在事情发生后对借款进行了确认,由此产生的
债务即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如果在婚姻关系的
有效期限内,夫妻中的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所借之款项主要用于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三,如上文所述,即便在婚姻关系延
续期间,配偶以个人名义进行的借款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只要债权方能证明此笔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是基于双方达成共识的意愿等情况下,亦可被视作是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