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进行
伤情鉴定的过程中,通常所需提供如下必要材料:委托申请书,这是由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执法部门开具的文件;
医院所出具的诊断证明、
病历记录以及各类检查报告等医疗资料;
以及受伤者的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首先,申请人需向相关部门(例如公安机关)
递交伤情鉴定的申请;
其次,申请人需按照要求准备好上述所有材料并提交给相关部门;
随后,鉴定机构在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之后,将会指派专业人员对伤情进行鉴定;
最后,鉴定机构将根据鉴定结果出具相应的伤情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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