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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故意伤害拘留几天有案底吗

时间:2024.09.19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1065人
律师解析:
对于故意伤害他人罪行应受到的拘留时间长度必须依据特定的案件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若被判定为行政拘留,其实际有效的拘留期限通常不会超过十五天。
然而,如果该行为构成了犯罪并因此而被刑事拘留,那么在后续的审判过程中,一旦被判定有罪,便会留下犯罪记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案底”。
值得注意的是,案底通常是指某个人过去所犯下的法律或犯罪行为的历史记录。
仅涉及到行政拘留的情况,虽然属于违法行为,但并不等同于案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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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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