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想告别人,可得先满足几个条件。首先要有个明确的诉求和事实、理由,这可是最基本的要求。比如在被人欠钱又要不回来的情况下,就算没有借条也没问题,只要你能找到别的证据来证明这个借款确实发生过,比如说转账记录、见证人的话、录音录像什么的,再加上对方就是不肯还钱的事实,那就可以去法院打官司了。所以就算没有借条,只要你能满足上面说的那些条件,法院还是会接受你的案子的。

别急,这时候他们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让法院强制执行如果那个不听话的人还是不给面子,法院有很多种办法整治他,比如说直接扣押、没收、拍卖他的财产等等。所以说法院可是会多次进行强制执行的,直到把那些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或者其他的法律文件都给落实到位才肯罢休。

这时候你就有权力去向法院投诉。只要法院给你正式的回信说这个官司赢了,那你就能让他们还钱。要是对方还是不肯还账的话,你就可以再去找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那个欠债的人没有按照法院的要求来还钱,那么法院就会查他的家底,看看他到底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把他的财产给扣押、冻结、划拨、变卖掉。但是要记得,法院做这些事情都不能超过欠债的那个人需要还的钱的数额。

要是有一个老大哥就是不愿意去执行,比如说那个发生了法律效益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者其它得让人到法院去执行的法律文书,那他的对手就可以直接找法院去申请执行。这是他们的权利。而且,这些文书上规定的事情,大家都得乖乖地去做。如果有一个人就是不肯去做,那么他的对手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去找法院,要求法院来执行这个程序,也就是我们说的强制执行。

要是你借出去的钱别人没还给你,这时候你就得找法院帮帮忙。首先向法院起诉欠债的那个人,让他们判他还你钱。如果法院判定那人该还你钱,但是他耍赖就是不还,你就得申请强制执行了。到这一步的话,如果那个人还是继续不还钱,人民法院就有权去调查他的财务状况,看看有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能扣下来抵债。而且他们还可能会拍卖他的资产或者冻结他的银行账户来强迫他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