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吸食毒品之后
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若在此过程中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并导致他人重伤,将构成
刑事犯罪——交通
肇事罪。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类驾驶员必须面临
机动车驾驶证的
吊销:
首先,由于身体状况欠佳,无法继续安全驾驶机动车;
其次,存在器质性的心脏疾病、癫痫病、美尼尔综合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醉、精神病、痴呆症及其他可能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再者,如果被查实曾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违法行为,且目前正处于社区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或社区康复措施实施期间,或者长期依赖性地使用精神药品而产生成瘾症状,但尚未得到有效戒断;
最后,若机动车驾驶证已超过
有效期一年以上仍未进行更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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