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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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到刑事案情的司法程序中,聘请律师进行会面商讨的费用通常取决于律师服务市场的供需情况、律师本身的专业素养以及案件的复杂性等多重因素。具体而言,律师费可以按照每小时的服务时间来计算、或者采取固定金额的方式收取,亦或是根据案件所处的不同阶段来分段收取。而关于律师收费的标准,则主要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这一相关法规。

1.自犯罪嫌疑人首次接受司法机构所进行的正式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法律措施之日起,律师便有权接触并会晤当事人。2.犯罪嫌疑人,乃指面临刑事追究责任之责的人员,即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之前仍处在相关调查阶段之人。犯罪嫌疑人作为个体生命,亦应当享有基本权益的保护。此时即便未有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但律师在接受授权后,依然有权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

律师在会见时可以探讨其他案件吗在律师与当事人进行会面之后,仅有案件的部分状况可向家属揭示,而其中涉及的机密信息则不得透露给亲属知晓。可知晓的部分包括会谈过程、涉嫌之罪名以及主要的犯罪事实等重要内容;另外,对于案件的最新进展及所处阶段亦可告知家属。根据正当法律程序规定,案件每向前推进一个步骤,均应立即将相关情况如实告知委托方。

刑事诉讼中,律师从嫌疑人第一次接受侦查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开始,就拥有了会见的权利。律师会见对嫌疑人来说非常重要,不仅能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还能让嫌疑人深入了解案情,同时向嫌疑人阐明其应有的权利。这样的做法对于维护嫌疑人的权益以及确保案件审理的合法公正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这意味着刑事案件进入拘留阶段后,犯罪嫌疑人有权马上委托律师,律师也能马上和嫌疑人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