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您需要进行
房屋质量鉴定时,首选应该咨询当地的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例如建设主管部门下属的监理公司或者城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
当前,
房屋质量问题以及开发商所开发的房屋在建筑材料、设备的选用及施工操作规程方面未能达到法定质量标准,已经成为普遍存在且极易引发争议的问题。
对于此类尚未达到鉴定程度的
纠纷问题,通常会由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初步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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