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离婚精选解答 > 怎样快速办理离婚

怎样快速办理离婚

时间:2024.09.1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888人
律师解析:
(1)提交申请若在离婚问题上,夫妇双方均有意愿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则需签署书面形式离婚协议,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应的证明资料前往拥有管辖权限的婚姻登记机构递交申请。
在婚姻登记机构的服务窗口,申请人需要如实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办理离婚手续
(2)受理申请针对来访者提交的资料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婚姻登记机构将进行初步审核。
如审核无异议,将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给申请人;
如发现申请条件不符,则不予受理,同时会提供《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供申请人查阅。
(3)冷静期设定自申请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天内(自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限,若期间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则以法定节假日结束的次日作为期限的最后一日),若有任意一方不愿意离婚,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笔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经过婚姻登记机构核实无误后,将发放《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若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未能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离婚证书,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阶段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限,若期间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则以法定节假日结束的次日作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必须携带规定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资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离婚证书。
婚姻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资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严格审查。
对于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情况,将不予办理,同时会提供《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供申请人查阅。
(5)登记与发证婚姻登记机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并颁发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1、双方当事人签订一份对离婚的意思表示、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离婚协议书; 2、双方带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籍...... 更多>>
  • 协议离婚需要一个月冷静期。如果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任意一方在30天内反悔,都可以到民政局申请撤销离婚登记;即使30天期满后,只要有一方不到场,离婚登记同样无效。离婚协议...... 更多>>
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