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在刑事案件中,涉案嫌犯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有权向负责实施逮捕行为的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必须能提供充分且合适的保证条件以确保嫌疑人不会有任何逃脱侦察或审判的意图,亦无法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所必需的相关材料往往须由涉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提交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乃至辩护律师代为申请。上述人员在提出申请之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向负责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进行申请,同时还需出具具有充足法律效力的担保物以确保被羁押者在取保期间不会有危害社会行为发生。

申请取保候审一般是由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身,或者他们的法律代表人、直属亲戚和辩护律师来提出的。这个过程被设计出来以确保被告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能够保持相对的行动自由,同时,也能够保障整个诉讼活动能够有序地展开并顺利完成。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自行或者通过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律师申请获得取保候审。此举旨在维护涉案人员在审判之前的人身自由权,避免不当的拘留措施对其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及损失。申请取保候审时,需求方向负责案件处理的执法机构(例如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等)递交书面申请,同时需提供相应的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缴纳保证金或者寻找保证人作为担保人选。

在刑事拘留的阶段,申请取保候审一般可由犯罪嫌疑人家属、亲属或者委托的律师代为申请。申请过程中,当事人需向案件承办机构(通常为公安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同时须附带担保责任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确保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担保措施。至于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则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由案件承办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