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的执行主体通常为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
羁押的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人
民法院这三类机构。
一般而言,针对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
刑事案件,
当事人可向上述机构提出申请;
若是检察机关自行组织侦查的刑事案件,则应向该院提出申请;
而对于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同样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提交详细的书面申请材料,并对取保候审的理由进行充分阐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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