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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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目的是确保嫌疑人或被告人按时到庭,而不是要求他们缴纳罚款。罚款是法院判决的刑法内容,是否需要缴纳取决于具体案件和判决结果。只有在被判定有罪并被判处罚款时,才需要缴纳罚款。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临时性的刑事司法措施,并不意味着案件一定会撤销。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让嫌疑人在等待审判期间获得自由,同时也可以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案件是否撤销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证据。只有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证明嫌疑人确实无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才有可能撤销案件。

在我国刑法诉讼法制度中,对于具有合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依照相应的程序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立案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本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辩护人可以申请对其实施取保候审;而审判阶段,被告人本人及其近亲属亦有权利提出类似申请。尽管当事人具备自行提交申请的基本法律权利,然而,伴随着律师专业知识的辅助运用,能够更为准确地处理相关的法律程序以及确保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

取保候审这一措施并非必定要去法院进行办理,而通常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定并且予以执行。

取保候审不是一种必须用的刑罚执行方式,而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让当事人自己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是符合法律条文规定的情形,就有权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不过,就算是这种情况,司法机关审查后觉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宜羁押,办案机构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决定给不给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