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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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奸罪案件判决的通知是否向受害方传达的问题在法院裁决关于强奸罪的案件时,通常都会通知受害者参加。当法院决定对涉嫌强奸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时,如果受害者有意愿亲自出席法庭并向被告提出问题以及就案情进行陈述与提供证词,甚至发表辩护意见的话,那么法院有义务将这一信息传达给受害者,以便他们能够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当然,如果受害者不希望亲自出席法庭,也可以选择不出席,此时法院则无需再另行通知。

强奸罪受害者不能单方撤案。依《刑法》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是严重刑事犯罪,报案后司法机关依程序调查处理。受害者不能擅自撤案,关乎法律权威和打击犯罪。若想撤案,应合法申请,如向检察院提不起诉申请,要有法律依据和合理理由,无特殊规定受害者无权单独撤案。

强奸罪受害者不能单方撤案。依《刑法》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是严重刑事犯罪,报案后司法机关依程序调查处理。受害者不能擅自撤案,关乎法律权威和打击犯罪。若想撤案,应合法申请,如向检察院提不起诉申请,要有法律依据和合理理由,无特殊规定受害者无权单独撤案。

若遇强奸事件,受害者有权要求赔偿金。若因此遭受经济损失,应首先向公安部门报案,启动调查程序。案件进入刑事诉讼阶段后,可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申请赔偿。这不仅是维护个人权益的正当途径,也是确保正义得到伸张的重要步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有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行,且有悔改表现的,检察院可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此过程中,需听取公安机关和被害人意见,并依法处理复议、复核或申诉。强奸罪受害人虽有撤销案件的权利,但须通过检察院的附条件不起诉程序,并综合考量各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