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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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系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一项强制措施,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心健康方面得到切实保障,便于在诉讼程序中能够随时应讯。在此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他们将无需重复面临羁押。然而,倘若情况发生了转变,或涉嫌故意躲藏、逃避司法审判,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对其实施拘留等强制性措施。

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不能擅自离境、干扰证人等。如果嫌疑人违反了规定,或者出现了新的犯罪证据,司法机关有权撤销取保候审,将嫌疑人重新拘留。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和公正审判。

取保候审并不一定要求在逮捕之前先行拘留。按照我国的法制体系,取保候审属于一系列强制性手段中的一种,可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身处拘留或者逮捕状态之后。此举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正常进行,并尽量减少对无辜公民的无谓羁押。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涉及到的案件在申请取保候审之前都必须首先执行拘留这一程序。究竟应当采取何种拘留方式则往往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者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案件本身的情节严重程度等诸多因素来综合判断和权衡。

一般来说,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被取保候审人原则上是不应当被拘留的,除非出现了新的犯罪行为或者其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保证义务。而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之前,法院将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对原有的强制措施进行调整或变更。然而,请您务必注意,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可能会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