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取保候审并非必然导致罪犯入狱服刑的决定性因素。作为一种司法程序中的刑事强制措施,它赋予了涉案人员在法庭审理期间不必在监狱中等待裁判的权利。然而,若最终被判定为有罪,其刑期将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判决,而非源于取保候审的环节本身。在此过程中,被承诺人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定时向指定机关报告行踪、禁止擅自离开特定区域等要求。

在经历了取保候审的程序后,仍然存在着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可能性,因为这仅是一种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并不能作为不受刑法限制的证明。至于是否需要承受牢狱之灾,仍需由司法机关经过深入审查和裁决后才能得知答案。对于已经怀孕或者正在哺乳婴儿的女性罪犯,除非其采取取保候审会对社会造成严重风险,否则通常不应该予以收押或逮捕,而应给予相应的特权待遇。

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坐牢。取保候审不是刑罚的一种,而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坐牢时间一般是指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后,实际服刑的时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相关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并且需要随时接受传唤。

取保候审和坐牢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取保候审不是入狱服刑,不算入狱服役时间。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在取保期间需要受到监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要服从传唤。坐牢则是指审判后被判有期徒刑等刑的罪犯在监狱服刑改造、接受惩罚。

取保候审,是刑事司法中的强制措施,不是刑罚。获得这种措施的人,离境需要执法机关批准,住址、工作或联系方式变动要在24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这能让嫌疑人或被告在案件处理期间不用被羁押,但案件还在调查、起诉或审判中,没有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