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后是可以起诉的。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前置程序,但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予其进一步寻求司法救济的机会。

若您已经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在此过程中满足了提起劳动仲裁的条件,同时也未超出仲裁时效期的话,那么是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交仲裁申请的。然而,如果争议焦点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拖欠劳动报酬问题,此时劳动者发起仲裁申请则不受仲裁时效期限的限制。当然,如涉及到劳动关系的结束,相关方应当在劳动关系正式终止后的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定生效之后仍存在达成和解的可能性,然而这往往发生在正式仲裁程序启动之前。倘若裁决裁定书已然颁布,且并未出现和解的意向,那么作为被申请人,您仍然应当自觉地履行自身应尽之义务,以避免承担额外的法律责任。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申请人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仲裁并非是必经的程序,如果对仲裁的裁决不服,申请人可以在裁决书送达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上诉,启动诉讼程序。这样的规定旨在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为他们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机会。

在我国,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进行劳动仲裁后,如果对仲裁结果有异议,且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否要提起诉讼,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权益进行分析。 如果仲裁结果没有满足全部诉求,或者劳动者认为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有误,就可以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没有经过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