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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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刑事拘留期限的具体规定关于刑事拘留期限的相关内容主要分为常规期限以及延期期限两个方面,详述如下:第一,常规的刑事拘留期限长度设定为14日。这个期限是从犯罪嫌疑人被送至看守所的那一刻开始计算,且在此期间,侦查机构需要向检察机构提出批准逮捕请求。值得关注的是,检察机关对此进行审核的期限调整为了7日,也就是说,这段时期也将包含于整个拘留期限之内。

在刑事拘留阶段并不表明已经正式立案。公安机关有权对拥有毁损、篡改证言或串供等不良行为的现行违法者或是重大涉嫌嫌疑人预先进行拘留。依据法定条件予以拘留的情况下,意味着该案件尚未正式立案。唯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且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公安机关方能启动立案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针对刑事拘留的情况并无暂缓执行的制度设定。刑事拘留作为一种严格的刑事强制措施,系由公安机关提前实施的执行程序。相比之下,行政拘留则存在暂缓执行的可能性。

关于被刑事拘留者是否能够获得缓刑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度解析具体个案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只有满足缓刑所需具备的法定条件时才能予以考虑适用。

在刑事拘留之后,如若公安机关确认存在逮捕之必要性,将有权依据法律程序向检察机关提出批准逮捕申请。刑事拘留作为一种暂时性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相比之下,逮捕无疑具有更为严格和深入的限制力。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阶段,这两种强制措施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反而很有可能会相继出现与实际情况相契合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