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集体
贪污案件中,涉案的个人能否申请
办理取保候审,这是需要从多个层面来进行综合性地考量和评估的问题。
具体而言,如果所涉及的罪行情节较为轻微,有可能被法院判处
管制或
拘役的惩罚方式,或者也可能选择适用独立适用的
附加刑;
又或者,虽然可能会面临
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
刑罚,但是通过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并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话,那么这类情况下,
申请取保候审是具有可能性的。
然而,若贪污金额巨大,
情节严重,或者
犯罪嫌疑人存在逃避侦查等不良行为倾向,那么通常来说,申请取保候审将会变得相当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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