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
刑罚的终结,实际上,它仅仅是一种
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手段,所适用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
在这段时间内,涉及的案件依然处在公正严谨的侦查过程之中,悬而未决的
审查起诉工作或法律事务的审理也尚未结束,因而,根本不代表着案情的结束或罪犯的自由。
在这个关键的阶段,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员需要严格遵循相关规章制度,尽最大可能地遵守相关规定,才能确保其人身自由不受干扰的同时,保障
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假如在此期间出现违规情况,甚至可能导致
解除取保候审的后果,从而使其面临更长时间的监禁,或者被重新实施拘禁或者
逮捕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