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事顺律师事务所
江玲玉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2011年通过司法考试,2019年执业并加入安徽事顺律师事务所,2022年成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的交通事故,工伤,婚姻家庭,合同类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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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危险驾驶罪主要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况:饮酒后或因其他原因导致行为能力受限而驾驶机动车辆;驾驶员在开车时追逐竞驶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在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载等。凡触犯此项法律条款的,将被判处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至于具体的刑期长短,将视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而定,一般在1个月到6个月的拘役期间内。关于罚金的金额,则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酌情裁决。

危险驾驶罪的具体情形有哪些危险驾驶罪,这是一种专门针对那些给社会公众安全环境带来严重威胁的行为所设立的罪名。它所涵盖的主要内容包括:1. 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因过度饮酒而导致的驾驶行为;2. 在驾驶校车或者客车时,出现严重的超载或者超速现象;3.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活动;4. 在道路上进行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

危险驾驶罪的七种法定情形是指什么危险驾驶罪需要满足以下必要条件才能得以成立:首先,该罪行的实施者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通常意义上的“一般主体”;其次,其主观心态必须为故意为之;再者,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乃公众安全,包括但不仅限于众多不特定人士的生命健康权,以及国家和社会的公有财产安全;最后,本罪的客观行为表现形式主要是在道路上实施了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秩序的严重违法行为。

我们得知道,危险驾驶罪包含了这三类行为:第一,在道路上玩飙车,情节恶劣的;其次,醉酒开车的;最后,在开校车或客运汽车时,严重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超速的。这些行为对公共交通安全危害大,设立危险驾驶罪就是为了预防和控制,保证大家的出行安全。

在法律层面,危险驾驶罪主要涵盖了四种情况:一是酒后驾车,二是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三是严重超员或超速驾驶校车或客运车辆,四是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这些行为都对公众的出行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