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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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在哪些情况下会处以拘役的处罚关于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的情况,是指行为人为故意而进行的身体伤害行为,且所造成的身体损害经鉴定被确认为轻伤及其以上等级的结果。依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当侵害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导致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人身损害时,即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受到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若致人重伤者,则将面临3至10年有期徒刑等更为严厉的刑罚。

在故意伤害罪案件中,被告人的认罪程度往往涵盖以下四个方面:即承认确实实施了违法的伤害行为;对于受害者所遭受的伤害严重程度拥有清晰且明确的认知;表达出真诚而深刻的后悔和歉意,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弥补受害方的经济损失;愿意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的制裁,接受法律的公正审判。

故意伤害这一罪行常通常规制与造成受害者身体受到轻伤及其以上程度伤害的行为有关。然而,在一些特定的状况之下,即使构成了仅仅是轻伤的损害,事故责任人也有可能无需承受法律责任。

故意伤害罪的无罪情形,通常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当行为人实施伤害行为之际,其因患有精神疾病或存在智力障碍等原因,导致自身无法明辨是非或是无法自我控制行为,此时其将失去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2.若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的范畴,也就是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害,从而采取必要的反击措施,或者为规避现实中正在发生的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不得已而选择伤害他人,那么此种情形同样有可能被判定为无罪。

在特定情形中,即使犯罪事实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仍有可能未被提起诉讼。举例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能够达成和解协议,对受害方进行了适当的经济补偿,同时受害方也向司法机构提交了谅解书,那么检察机关便可以依据刑事和解这项重要原则考虑不予提出公诉的请求。除此之外,倘若伤害行为的情节相对较轻,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并不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亦不能被视为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