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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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若涉及到巨额的犯罪金额,往往意味着案件已经发展到了情节特别严重的地步。然而,关于这个“数额巨大”的确切标准,法律条文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而是交由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协同制定司法解释予以决定。根据过去的经验以及当前的社会经济状况来看,这类案件中的犯罪金额往往高达数十万元甚至是上百万元人民币不等。

本罪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即若有行为人为他人进行犯罪活动而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方面的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帮助,只要其情节达到严重程度,便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处以罚金。

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对金额标准的认定包括支付结算金额、违法所得等。若涉及三人以上、支付结算金额超二十万元、违法所得超一万元,或支付结算资金超五十万元,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恶劣。具体认定还需综合考虑犯罪性质、社会影响以及犯罪人的主观恶意等因素。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罪名源于中国的刑法体系中,并非行政处罚范畴内所设立的法律条款,而是作为一种严重的刑事惩罚手段被赋予了法定地位。当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依然继续提供帮助行为的话,就有可能触发这项罪名,进而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网络帮信罪,亦称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立案标准往往着重于评估犯罪嫌疑人为实施犯罪行为所提供之协助对于犯罪活动的推动作用大小。一般来说,如果涉及的交易金额巨大,或者犯罪嫌疑人多次、大规模地提供协助,那么他们就有更大的可能会被立案调查。然而,关于具体的数额标准,并没有在相关法律法规中予以明确规定,而是由各地方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裁量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