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倘若某人加入了诈骗团伙却对其实施的行为毫不知情,那么这类情况通常难以被判定为
犯罪行径。
这是因为在我们国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规定中,
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包括具备犯罪意愿等主观因素。
但是,若有充足的
证据能够证明该人士本应明知他/她所属的团体正在从事诈骗活动,又或者此人在加入团伙之后洞察到其中异样之处却仍持续参与其中,那么他/她仍然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是
刑罚程度相较于明知故犯者而言可能略显轻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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