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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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支付,根据法律规定,此项义务通常由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其亲属代为履行。当取保候审期届满且未出现任何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后,保证金将会予以无息全额返还。请注意,在提出退还保证金的申请时,申请人务必携带包括法院判决书、公安机关决定书等在内的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最初收取保证金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退款手续。由于退款程序涉及多个环节,因此具体的退款时间可能会因各地公安机关的工作流程而有所差异。

取保候审申请表一般可以在经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或检察院那里索取。在侦查阶段要向公安机关申请并领取表格,在审查起诉阶段就从检察院那里获得。申请时要注意准备好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材料,这样能提高申请获批的概率。

取保候审获准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遵守期间规定无违规后,期满时,可凭执行机关(法院/检察院)的解除通知和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原保证金缴纳银行取回全额保证金。这个过程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确保了权益得到保障。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明示,若犯罪嫌犯人或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并未触及相关规定,那么回归社会之际,他们必须凭借已被解除的“取保候审”通知或有关法律手续文件,前往银行领取前述期间存放的保证金。因此,可以明确的是,取保候审金的下落,应当在银行进行查询和领取。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倘若涉案人员或被告在被依法批准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并无任何违法行为发生,那么待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即可凭借解除了取保候审令或者有关的法律凭证前往该国境内各大银行进行保证金的领回事宜。换言之,倘若在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了各项相关规定,那么他们目前已经具备向相关机构申请领取保证金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