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仅凭
行为人无法退还被侵占财物这一点,并不能够作为认定其是否构成侵占
犯罪的唯一标准。
如果行为人在原初就怀揣着
非法占有他人物品之意进行了财产转移,且
涉案金额达到了法定标准,那么即便后来失去了偿还款项的实际能力,也极有可能被裁定为犯下侵占罪。
然而,假如行为人事先并未表现出非法占有的意图,或在取得和控制有关财物过程中具有合法依据,仅仅是因为后续的客观变化导致其无力归还这些物产,通常情形下,并不足以断言其已经触犯了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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