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
刑事诉讼法规定,
刑事上诉期限自裁判文书送达之日翌日起计,共计十个自然日。
具体来说,应以送达回证上
当事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确认的日期为准,自该日期翌日起,连续计算十个完整的工作日。
若在这十日内做了休息日的扣除,那么应当将休息日后的首个工作日视为该期限的截止日期。
若案件法律期限结束时间至少在当日24时以前,而当事人或他们的法律代表通过邮局
递交上诉状,那么必须依据邮戳所标示的日期来确定这个期限是否已经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上诉、抗诉的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