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制执行并不一定意味着会被监禁。具体采取哪种惩罚措施,主要得看被执行人的具体行为和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逃避执行、公然不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责任,或者有妨碍执行的不当行为,那就可能会被拘留。但在实际操作中,执行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再做决定。

拘役和管制都是刑法规定的刑罚,拘役刑期是一个月到六个月,管制刑期是三个月到两年。拘役就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由公安机关执行。管制则是不关押犯罪人,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一般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刑期的开始时间,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的。要是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被羁押了,那么被羁押的日期可以折抵刑期。在实际执行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来评估并确定具体的拘役期限。

刑法典规定拘役和管制的期限和执行方式不同。拘役期限为一个月至六个月,剥夺犯罪者短期自由,由治安警察机构就近强制劳动改造。管制期限三个月至两年,不监禁但限制部分自由,依据社区情况进行监督与矫正。两者均为刑事处罚,方式各异。

拘役是一种主刑,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负责对拘役犯进行监管和教育改造。拘役犯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