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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肯分居怎么办

时间:2024.08.18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940人
律师解析:
倘若对方并不愿意进行分居,那么这无疑将对您造成诸多不便,然而,您仍然可以借助法律手段来捍卫自身应有的权益。
首要任务就是明确提出分居的动机以及目的所在。
若是因为筹备离婚事宜,而对方却对此持有异议,那么您便有权向当地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当夫妻一方希望结束婚姻关系时,可先寻求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果,则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必须先行进行调解工作;
若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经调解无法挽回,则应当准许离婚。
以下列举了几种情况,若出现其中任何一种,调解无效后,均应准许离婚:(1)重婚或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
(2)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3)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合而分居达到两年以上;
(5)其他能够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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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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