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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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这一时长是指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留以后,在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期间所能达到的最大时长(最长限定为30天),并在此基础上再加上检察机关对批准逮捕申请进行审核后作出决定所需的天数(正常情况下为7天)。一旦这段期间经过而未能获得批准逮捕的决定,那么犯罪嫌疑人均应得到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行使刑事拘留权限时,其最长拘留期限通常限定为37天。具体来说,该期限包含两个方面:首先是在案件调查环节中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0天;其次是在对拘留期满后嫌疑人移送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的过程中,检察院享有7天的审查决定期。若在此期间内,警方未能获得检察院的批捕许可,则应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员。

关于刑事拘留却未予立案之事宜,其处理方式往往与其拘留期限毫无关联性,因为在法律框架下,拘留乃是针对涉嫌触犯刑法的嫌疑人员实施的强制措施,而立案与否则是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规对此类案件进行严谨、深入的审查之后作出之决定。尽管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然此并不代表只要尚未立案,便需将被拘留者羁押至37日期满为止。当公安机关经调查后认定无罪实据或无需追责刑事责任时,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之人。

关于刑事拘留期间的详细规定如下:首先,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为14天,自被羁押至看守所之日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需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而检察院则需要在7天内进行核实,若核实结果符合逮捕条件,则将继续执行拘留,否则将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其他强制措施;其次,如果延长刑事拘留期限,那么拘留期限将延长至37天,同样地,检察院也需要在7天内进行核实。

刑事拘留通常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如果某人正在实施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犯罪,并且符合法定条件,比如在犯罪预备阶段、实施过程中或犯罪后立即被发现,那么就可以依法对其进行拘留。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确保案件的调查能够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