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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自由权判几年罪

时间:2024.11.28 标签: 刑事辩护 公司犯罪辩护 阅读:1383人
律师解析:
涉及侵犯人身自由权犯罪行为及相应的刑事责任量刑,需依据特定的犯罪情节与事实进行明确。
譬如非法拘禁罪,若有存在殴打、侮辱等严重情节,或国有单位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实施此类犯罪行为时,则应给予更严厉的惩罚。
对于违反规定的非法拘禁行为,将被判处至少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乃至剥夺政治权利
若在拘禁过程中出现殴打、侮辱等恶劣情节,则应加重处罚力度。
对他人造成重伤者,将面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而导致受害人死亡的罪犯,则将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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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非法限制、拘禁公民身体。 2、利用被害人自身的羞耻、恐怖的观念,妨害其行动,也为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违法行为。例如夺去入浴妇女的衣服,使其无法行动。 3、妨害公路通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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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辉律师

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邹辉律师,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市北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专家,三级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刑事实务经验,在承办的刑事案件中,有大量取保候审、不予批捕的案件,也有多起不起诉、撤销案件、减轻处罚、判处缓刑的案件。邹辉律师以精湛的业务水准和良好的辩护效果,让重罪的人免受重罚、罪轻的人得到轻判、无罪的人重获清白,深得客户的认同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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