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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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流转过程中,如果股东未实际出资,那么印花税的缴纳通常还是要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上的转让金额来算。从法律角度看,股权转让合同的印花税是按合同金额征收的,和实际出资情况没关系。

在股权转让还没完全完成(未达到100%)且以零价格转让的情况下,通常不需要缴纳印花税。这是因为印花税的征收对象是在经济交易中设立或接受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比如股票的买卖。但在零价转让的特殊情况下,由于交易价格为零,所以不符合印花税的计税要求。

对于名义投资但无实质资金流入的股份转让,印花税的征收应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签订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通常情况下,股权转让协议是印花税的征税对象,需要按照规定的税率进行缴纳。印花税的计算基数一般为股权转让的实际交易金额。

股权转让时未实际出资,印花税的计算主要看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转让金额。一般按照合同价额的万分之五来交印花税。这就表示,不管实际出了多少资,税额都是按协议里写的金额算的。所以在转让股权的时候,双方得保证协议里的转让金额是对的,这样印花税才能算对、交对。

股权转让时,股东未实际缴纳注册资本,其零价值转让通常无需缴纳印花税。然而,具体税务处理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在进行股权转让前,建议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以确保合规性并避免潜在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