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境下,转账记录及录音是可被视为启动
司法程序所需的举证材料之一,然而否能切实推动司法程序的进行需要根据实际案情进行全面的评估与判断。
通常而言,若转账记录能够清晰详实地揭示资金往来的全貌,而录音内容又能与案件事实紧密相连并具有
法律效力,同时能够初步证实存在争议或
违法行为,那么法院有可能会接受此等
证据并启动司法程序。
然而,仅仅依赖于上述两种证据,其证明力度可能相对有限,因此在接下来的
诉讼进程中,可能需要进一步补充其他类型的证据以支撑您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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