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咨询该律师
当有人去世以后,他的继承人要做的事情就是用他得到的那部分遗产还掉他应该交的税和欠别人的债。就是说,继承人得在他继承到的东西里面拿出钱来赔这些钱。比如说吧,如果有个负债人死掉了,他的老婆作为继承人,除非她自己说不要这份遗产,不然的话她就得从她继承到的那些财产里拿钱出来还债。如果这个负债人的老婆真的继承到了遗产,那她就变成了法定继承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去承担她该负的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文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在一方逾期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为了维持家庭正常生活所需承担的债务,皆被视作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责任。若债务人(已然离世)所负何项债务均符合上列情形之一者,债权人有权针对其已故妻子提起诉讼,向其索求偿还双方共担的债务。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各继承人均需在其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及债务。若继承人们选择放弃对财产的继承权益,则他们无需对此前产生的任何债务负担起清偿责任。因此,倘若借款人的配偶选择承袭遗产,那么她必须在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限度之内,对借款人所遗留下来的债务进行偿还。反之,如她决定放弃继承权,便无需对这笔债务负有任何偿还义务。

在执行个人债务人用夫妻共有财产一半份额偿债时,需要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价值。可以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收入、资产等情况来确定偿债规模。同时,还需要通过专业评估定价来算出一半偿债的具体金额。不过,在实际执行中,也要注意保障非负债方及所抚养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指婚姻期间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承担的金融责任,比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这包括双方共同签署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承担的债务。如果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除非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否则不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