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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把钱送给子女赠与行为有效么

张* 海南-三沙市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24 19:13:21 333人阅读

夫妻一方把钱送给子女赠与行为有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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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夫妻一方赠与子女钱款的行为是否有效,需根据钱款性质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综合判定。
法律解析:1.若赠与的钱款属于赠与人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个人财产的所有者有权自主处分自己的财产,赠与行为有效。2.若赠与的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明确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时,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子女,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若另一方事后追认该赠与,则赠与有效;若另一方未追认且子女不属于善意取得,另一方有权要求子女返还相应财产,此时赠与行为中属于擅自处分的部分无效,仅赠与人所享有的共同财产份额对应的部分有效。如果您遇到类似的财产赠与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4 22:0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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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将钱款赠与子女的行为效力需结合钱款性质及赠与情况综合判断。

1.若钱款属于赠与人的个人财产,赠与行为有效。个人财产的所有权人依法享有独立处分权,可自主决定将财产赠与子女,无需经过他人同意,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处分原则。

2.若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的效力需看是否满足共同处分条件。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重要处分时,应当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子女的,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若另一方事后追认该赠与,则整体有效;若另一方未追认且子女不属于善意取得,该赠与中涉及另一方财产份额的部分无效,另一方有权要求子女返还对应份额的财产。

2025-12-24 21:41: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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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若钱款属于赠与人的个人财产,赠与人有权自主决定将其赠与子女,赠与行为有效,子女可合法取得该财产所有权。

(2)若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其赠与子女,属于无权处分。另一方事后追认该赠与行为的,赠与整体有效;另一方未追认且子女不构成善意取得的,赠与行为仅对赠与人享有的共同财产份额部分有效,另一方有权要求子女返还属于自己的份额部分财产。

提醒:
夫妻处理共同财产时应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给子女可能引发财产返还纠纷,建议遇到此类问题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明确自身权利义务。

2025-12-24 21:04: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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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钱款属于赠与人的个人财产,赠与人有权自主决定赠与,赠与行为有效。

(二)若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应当与另一方平等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子女的,属于无权处分。

(三)对于擅自赠与共同财产的情况,若另一方事后追认该赠与行为,赠与有效;若另一方未追认且子女不属于善意取得,另一方有权要求子女返还相应财产,此时赠与仅在赠与人享有的财产份额内有效,超出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2025-12-24 19:42: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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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送出的钱款属于个人财产,赠与人可自主决定赠与子女,该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若钱款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未与配偶协商擅自赠与子女属无权处分。配偶追认则赠与有效;配偶不追认且子女非善意取得时,配偶有权要求返还,此时仅赠与人享有的份额部分赠与有效。

2025-12-24 19:41:05 回复

赠与房子后悔了,想撤销咋办?具体有如下4种情况:1、房产赠与已过户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3、房产赠与未过户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合同法》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4、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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