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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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有毒食品罪”属于我国刑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这罪行对民众健康和生存权益影响极大,还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者一般是在销售食品时非法添加有毒非食品原料,并且明知有毒还故意销售。

销赃,也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就是说你明明知道某个东西是偷来的、抢来的,或者是骗来的,你还去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售这些东西,然后隐瞒它们的真实来源,不让警察把它们追回来。要是你做得太过分了,那就是犯罪了。所以,大家可千万不要干销赃的坏事啊!

在我国《刑法》中,“销赃”指的是故意隐瞒、掩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这意味着有些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还通过藏匿、转移、收购或销售等方式来隐瞒事实。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惩罚那些助长犯罪分子隐匿犯罪收益、阻碍司法追责的行为。

销赃指的是将犯罪所得的财物进行掩盖或者隐藏,使其难以被发现,这属于妨碍司法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会干扰司法机关对犯罪的侦查和追捕,目的是逃避对犯罪所得的追缴。如果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财物,仍然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就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简单来说,故意隐瞒犯罪所得是违法行为。

法律明确规定,销赃就是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这一行为会干扰司法,助长犯罪,所以对涉嫌销赃的人依法进行处罚。要是明知是犯罪物品,还窝藏、转移或者进行销售,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