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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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情况中,取保候审是需要公安机关来执行的,执行的时候公安机关会有一定的权力。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规定,比如没有按时报告、离开规定的区域等,那么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一种是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还有一种是要求犯罪嫌疑人写悔过书、再次交纳保证金或者找担保人等。如果情节严重,公安机关甚至可以采取更严厉的措施,比如监视居住或者逮捕。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益的重要制度。 它允许符合条件的嫌疑人、被告人在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后,暂时解除羁押状态。 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的刑罚种类及程度、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个人健康状况及是否处于特殊生理期,以及案件审理进度。 这一制度旨在平衡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需求。

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 对于累犯、犯罪团伙主犯这些再犯风险高、威胁大的人,以及自伤自残逃避调查的嫌疑人,他们逃避法律的意图很强,都不适宜办理取保候审。另外,对于严重暴力犯罪的重案被告人,如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罪行,由于其性质恶劣、危害极大,也不适合轻易办理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附加刑或有期徒刑以上但无社会风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妇女及羁押期满未决者也可取保候审。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数额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嫌疑人、被告人,提出取保申请的,才有可能获得批准。